(相關資料圖)
1、發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區別: 1.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
3、 2.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5、 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一般指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施工或勞務作業方面承接工程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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