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漯河交警:
酒精會麻痹人體機能
讓駕駛行為變得危險
(相關資料圖)
酒駕醉駕危害大
勸君舉杯莫開車
01
雨天僥幸醉駕被查獲
4月6日凌晨,許某飲酒后駕駛一輛小型汽車沿中山北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龍江路口北100米處時,被漯河交警示范區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110mg/100ml,許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遂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待檢。
許某稱,當晚和朋友一起吃飯時,自己喝了三四兩的白酒,心想已經凌晨且還下著小雨,不會有執勤交警查酒駕,吃飯地點離家也近,就心存僥幸駕車回家,剛剛經過一個紅綠燈路口,便被查獲。面對可能面臨的刑事處罰,許某后悔不已。
02
中午酒駕被查
4月10日中午,趙某飲酒后駕駛一輛小型新能源汽車沿何冢線自西向東行駛至綽子張村西時,被漯河交警示范區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21mg/100ml,趙某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趙某稱中午在孟廟鎮上吃飯時,自己喝了不到兩瓶啤酒,吃完飯后急著去接孩子,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面對駕駛證將要暫扣6個月并記12分,罰款1000元至2000元的處罰,趙某表示再也不心存僥幸了。
03
男子酒駕:“我是車上人中最‘清醒’的!”
4月13日13時36分,張某酒后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漯上路京珠高速公路橋下時,被漯河交警開發區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駕駛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張某稱,中午和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喝酒,飯后張某感覺自己相較于其他人還算“清醒”,就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帶著其他人上路。
民警對張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漯河交警提醒:酒駕醉駕,損失巨大!特別是營運車輛司機,更要摒棄僥幸心理,牢記“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編輯:王家輝
校對:袁景泰
審核:蔣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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